社体字〔2010〕422号 有关单位: 为加强健身健美裁判员队伍的建设,提高裁判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,适应国际、国内健身健美运动发展的需要,中国健美协会决定结合2010年中国国际健身健美公开赛,举行健身健美晋升亚洲级裁判员考试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时间、地点 9月13日-17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进行。 二、报考条件 (一)热爱健身健美运动,热心健美裁判工作,思想作 风正派。 (二)精通健身健美竞赛规则和裁判法,具有较高的健身健美裁判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。 (三)具有一定的英语会话能力和专业裁判术语水平。 (四)必须具备二年以上国家级健身健美裁判员资历。男性年龄在55岁以下,身高在170厘米以上;女性年龄在50岁以下,身高在158厘米以上。 (五)曾经担任过全国健身健美比赛裁判工作和省、市级健身健美比赛正、(副)裁判长工作。 (六)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身体健康、五官端庄。 (七)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是在中国健美协会注册的国家级裁判员,连续两年未注册的不允许考试。 三、考核内容 (一)理论考试。 (二)实践考试:比赛现场评分。 四、报名 参加考试人员,需经所属健美协会推荐并填写《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》一式三份,经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体育局,行业体协同意并加盖公章和国家级健美裁判员证书复印件、近期照片4张一并于8月10日前寄到中国健美协会(北京体育馆路9号;邮编:100763;电话:010-67147628,联系人:刘育廷)。经审查符合条件后,发给准考证。 五、报到时间及注意事项 (一)考试人员于9月12日18:00时前到连云港市报到(联系人:张惠明,联系电话:13805131788)。 (二)报到时交验国家级裁判员证书和身份证(原件)、准考证。每人交纳600元培训报考费。 (三)报考人员的着装按健身健美竞赛要求自备。 (四)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报到者,不允许参加考试。 六、经费 (一)如选调参加中国国际健身健美公开赛的裁判员参加考试的差旅费、食宿费用由大会负担。 (二)只参加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。食宿标准每人每天150元。 七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 二?一?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:社体中心 健身健美 裁判员 考试 通知 抄送:连云港市体育局 |